一、评选安排

“蓝士”常年申请,“紫士”“金士”常年提名,经选举产生,每年第二季度公布授衔人员。

 (一)蓝士

 首届蓝士由中心邀请产生。从第二届起采取申请选举制,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由一名已当选的蓝士或紫士或金士推荐,然后本人提出申请,办公室组织蓝士大会进行选举,在限定名额内选出候选人员,报组委会审核后授衔。

 (二)紫士

 首届紫士由中心邀请产生。从第二届起采取提名选举制,由已当选的紫士或金士提名候选人,办公室组织紫士大会进行选举,在限定名额内选出候选人员,报组委会审核后授衔。

 (三)金士

 首届金士由中心邀请产生。从第二届起采取提名选举制,由已当选的金士提名候选人,办公室组织金士大会进行选举,在限定名额内选出候选人员,报组委会审核后授衔。

 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首届评审工作请各分中心、中心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各创新衔的颠覆性创新的“成功人士”,保证邀请名单的广泛性和充足性。

(二)各分中心、中心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推荐职责,严格按照各创新衔的各项要求推荐名单,负责拟邀请人员的尽职调查。

(三)在评审过程中,如发现参评人员信息存在不真实、不完整、不合规等情况,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终止该人员继续参评或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(四)评审相关公开信息通过www.dipa.cn发布。

(五)评审工作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。